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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文:陈光及桂林城工委
 
陈光及桂林城工委
作者:七星区 文章来源:七星区 信息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admin  点击数:4872 更新时间:2009-7-13 1:09:57

 

    陈光(1918-1949),广东梅县人,1939年加入中共,1943年派至广西,1947年桂林中共党组织发生“七月事件”后,调入桂林任特派员,负责重新整顿、开辟桂林地下党组织及领导桂北游击队的武装斗争。后担任桂林市城工委书记。1949年10月5日,正当出席完柳州会议,回桂林布置迎接解放大军工作之中,被象山苗圃叛徒黄庭流出卖被捕。他经受住了各种酷刑,但坚贞不屈,没有出卖城工委机关,没有出卖一个组织成员,也没有暴露自己是城工委书记的身份。不幸在11月11日晚,被杀害在火车北站附近。11月22日下午2时桂林解放,陈光被成为黎明前就义的英烈。
    陈关的纪念塔位于七星岩下。墓呈半球形,红水泥绕红石米混凝土结构。墓前耸立四方柱形的纪念塔,下大上下,正面书刻:“陈光烈士纪念塔”,顶立红五角星。塔座四面为解放初桂林市委书记、市长题书及其简历。
    陈光同志创立的城工委机关位于穿山江东村北端村头。系单进三开间木结构村舍。上层为杂物楼;下层中为堂屋,东西为厢房。东厢房前间为城工委书记陈光卧室和办公室,中间是地下印刷处,后间为房东牛栏。西厢房前间是交通员高天梅卧室。1947年-1949年11月期间,为了掩护和筹集经费,高天梅以陈光姨妈身份驻在机关,并以熬盐、磨豆腐、贩小菜为职业。在这里开办了干训班、广西城工委会议。印过大量的迎接解放大军的传单及警告特务书等。常驻机关人员有陈光,副书记前韦纯束、后黄绍亮,组织委员郭其中,交通员高天梅等。对外是单线联系。旧址尚存。
    陈光书记被捕后,宁死不屈,城工委作了紧急疏散,但未暴露。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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